“由于该单位未按照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,责令整改后拒不改正,现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!” 自10月1日起,《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正式施行,标志着长沙垃圾分类全面进入“法治时代”。
长沙市城管局及各区城管执法大队积极行动,深入工地、街道、社区等地开展执法和宣传。
现场可以看到,三个油漆桶成为工地里的“临时垃圾桶”,矿泉水瓶、饮料瓶和工地废料被随意扔在桶里。执法人员现场为工地工人分发了《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宣传手册,并科普了垃圾分类投放、收集、处理等方面的知识,引导工人们正确投放垃圾。“个人和单位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,改变观念与习惯。”岳麓区城管天顶中队中队长周亮煌说,尤其是针对工地施工人员垃圾分类意识不强的情况,要加强宣传和引导,按照垃圾本身的标识进行定点投放。